安信长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0
安信长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 ......2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6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8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2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7
五、清算与交割 ......23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24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25
重要提示
1、安信长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216 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基金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
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等销售机构公开发售,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4 年 2 月 7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
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上的《安信长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长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项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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