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利鑫90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8
长盛利鑫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4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准予长盛利鑫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1 号)准予, 长盛利鑫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代
码:020687,C 类基金份额代码:020688)已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开
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
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盛利鑫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长盛利鑫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 2024 年6 月 7 日(含当日)。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认购除外),且需满足
本基金关于募集上限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24 年 5
月 10 日本公司网站(https://www.c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长盛利鑫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利鑫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长盛利鑫 90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
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对于每份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设定 90 天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
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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