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集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集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集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集盛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06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3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广发集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集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4月19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4月1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4月1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4月1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4月1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集盛债券A 广发集盛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678 02067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 是 是
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与赎
回。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
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
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
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
公告。
(2)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
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
年金、企业年金除外)。若某个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上限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部分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
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以拒绝投
资者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等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
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