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银慧诚利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1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银慧诚利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上银慧诚利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20550,C
类基金代码:020551,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23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3〕2881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已于2024年3月11日起开始 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4年4月30日。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目前本基金销售情况及《上银慧 诚利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慧诚利60天持有期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银慧诚利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 集截止日提前至2024年3月21日,自2024年3月22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 购申请。 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 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 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 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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