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扬季季鑫90天滚动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9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扬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鹏扬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3]2879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4 日。
由于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金额已满足提前结束募集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鹏扬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扬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扬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 2024 年 3 月 1 日,即自 2024 年 3 月 2 日(含
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证监会指定报
刊及本公司官网上的《鹏扬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扬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鹏扬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