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2-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金鹰科技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2

金鹰科技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8日

重要提示

1、金鹰科技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于2023年12月25日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

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具

体发售对象以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公告为准。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8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

销中心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平台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

本基金。

6、认购最低限额: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认购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

直销平台认购的,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通

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

购费),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7、本基金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总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法律法规

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

所有。利息的确定以实际从登记机构取得的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

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