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7 09:06:22 股吧网页版
华安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7

华安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
安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25 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24年 1 月 31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该指数编制方案如下:

1、样本空间

中证全指指数样本空间中满足以下条件的沪深 A 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

(1)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地方国资委、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国有企业;

(2)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在前 80%;

(3)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在前 80%;

(4)过去三年连续现金分红且过去三年股利支付率均值和过去一年股利支付率均大于 0 且小于 1。

2、选样方法

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三年平均现金股息率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 100 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的调整市值/除数×1000

其中,调整市值=∑(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介
于 0 和 1 之间,以使样本采用股息率加权,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 10%。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三、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华安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对目标 ETF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本基金为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四、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的内容。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如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六、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七、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1)在基金的投资方法方面,目标 ETF 主要采取复制法,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2)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者既可以在交易所市场买卖目标 ETF,也可以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
回清单的要求,申购、赎回目标 ETF;而本基金则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按“未知价”原则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但暂不在交易所市场买卖。

本基金与目标 ETF 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1)投资比例要求……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