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方正富邦致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方正富邦致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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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方正富邦致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申请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2775 号
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
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为本公
司。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
在募集期内,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其
他方式公开发售(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
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
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但最长不超过法
定募集期限。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方正富邦致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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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 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
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和其他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
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
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
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 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投资人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
币,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
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
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
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
机构的确认为准。
10、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
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
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方正富邦致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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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
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方正富邦致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致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托管
协 议 及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网 站
( www.founderff.com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网 站 ( http://
www.abchina.com),投资者可以在相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关
法律文件。
13、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
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增加销
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5、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
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销售机
构的公告。
16、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
0990 或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7、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对本次募集安排做适当调
整,并予以公告。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期货市场波方正富邦致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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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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