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和景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9
国投瑞银和景 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和景 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和景 180 天持有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03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2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23 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和景180 天持有期 国投瑞银和景180 天持有期
债券 A 债券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20307 020308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转换转出
注:认购份额可自 2024 年 7 月 23 日起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申购份额或转换转入份额
须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方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可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
同。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 0.01 份,账户最低保留份
额为 0 份。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赎回最低限额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为 180 天,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 180 天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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