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9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七月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 上证科创板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91 号)进行募集。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
公开发售。基金管理 人根据 认购的情况可适当 调整募集时间, 并及时公告,但 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暂不开通各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今后若 开通本基 金各份额类别之间的 转换业务,业务规则 详见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来源范围为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 含第一天 )当日募集截止时间 后各类基金份额累 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合计超过 2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 模的有 效控制。 当发生 末 日比例确 认时, 基金管 理人将及 时公告 比例确 认情况与 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 项将在募 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 资者,由此产生的损 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公式中金额均不含募集期间利息):
末日认购申 请确认比例 =(20 亿 元-末日之 前各类基 金份额有效 认购申请 金额总额
(不含发起资金)-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的发起资金)/末日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不含发起资金)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 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金额所对应
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 请确认金 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 的限制。最终认购申 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本基金对发起资金认购申请全额确认。
7.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 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
8. 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 人通过非 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 司网上直销系统首 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 1,000 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 提下,各 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 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 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 次认购基 金份额,在本基金首 次募集规模上限内 ,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9.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 ,登记机构一旦确认认购 份额,将不再办理撤
销。
10.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 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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