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2-21 07:17:00 股吧网页版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保诚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1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保诚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中信保诚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23年6月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23]1206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已于2023年12月1日起开始募集,原定

募集截止日为至2024年2月27日。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信保诚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及《中信保诚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

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

2024年2月21日。即本基金2024年2月21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

确认,并自2024年2月22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

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

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