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吉禄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2
华富吉禄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富吉禄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富吉禄90天滚动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01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2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富吉
禄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吉禄90天滚
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富吉禄90天滚动持有债券A 华富吉禄90天滚动持有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135 020136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2023年11月14日证监许可[2023]2553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3年11月27日
至2023年11月2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年12月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28
份额类别 华富吉禄90天滚动持
有债券A
华富吉禄90天滚动持
有债券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198,930.81 225,249,706.34 233,448,637.1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
元)
372.62 12,930.04 13,302.66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8,198,930.81 225,249,706.34 233,448,637.15
利息结转的份额 372.62 12,930.04 13,302.66
合计 8,199,303.43 225,262,636.38 233,461,939.81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199.42 0.00 199.4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24% 0.0000% 0.000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
2023年12月1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
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和网站www.hf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
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
理人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90天(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起开始办理
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敬请
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