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华证龙头红利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9
宝盈华证龙头红利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宝盈华证龙头红利 50 指数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01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2 月 2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4,996,272.9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
略、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参与融资业务
策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和存托凭证投资策
略等。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进行
股票投资,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
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
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日均
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
控制在 4%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 华证龙头红利 5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
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
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宝盈华证龙头红利 50 指数发宝盈华证龙头红利 50 指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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