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丰元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1
南华丰元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华丰元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华丰元量化选股混合
基金主代码 0201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公告依据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华丰元量化选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华丰元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4年4月2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4月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4月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4月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4月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华丰元量化选股混合A 南华丰元量化选股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117 02011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转 是 是
换、定期定额投资)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由于各代销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 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投资人应参照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申购时,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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