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09 08:59:26 股吧网页版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一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09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6
四、基金托管人......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募集...... 4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2
九、基金的投资...... 51
十、基金的业绩...... 59
十一、基金的财产 ...... 6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61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 64
十四、基金的违约风险准备金 ...... 66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7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9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69
十八、风险揭示...... 74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资产的清算...... 77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79
二十一、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9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8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9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09

重要提示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96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正式生
效。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9 年 1 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国泰民安增利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