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8-02 07:38:3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02

  关于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 www.gtfund.com)发布了《 关于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提示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 关于国泰
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 基金合同》 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将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鉴于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 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7 年 8 月 14 日,并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创利债券
基金代码: 02002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 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中的规定,本基金存续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1)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 2)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 基金合同》 规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终止《 基金合同》 。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自 2017 年 8 月 15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
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按照《 基金合同》 的约定进行运作。
四、终止《 基金合同》 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 基金合同》 的约定进行。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
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同时,基金管理人也......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