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2-05
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1月28日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运作方式、基金费用、收益分配方式、估值方法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更名为“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4年12月31日起,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低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