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4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5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9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的,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5月15日,并于2018年5月16日进入清算程序。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18年3月29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自2018年5月1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2日披露的《关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报告中财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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