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3
关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5月
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发布了《关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为了更好地提示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关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9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的,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5月15日,并于2018年5月16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信用债券
基金代码:国泰信用债券A:020027;国泰信用债券C:02002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7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中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4、《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9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9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3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进入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18年3月
29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自2018年5月16日起,本基金
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四、终止《基金合同》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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