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2
关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9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的,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5月15日,并于2018年5月16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信用债券
基金代码:国泰信用债券A:020027;国泰信用债券C:02002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7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中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4、《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9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9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3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进入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18年3月
29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自2018年5月16日起,本基金
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四、终止《基金合同》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基金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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