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21 09:06:39 股吧网页版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一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1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9 年 1 月 22 日证
监许可[2009]75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09 年 3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是债券基金,风险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品种。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权证
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本基金投资集中度相对较高的
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事由为年度更新。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投资组合报告为 2023 年 2 季度报告,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目 录...... 3
一、绪言...... 4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0
六、基金的募集......2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3
九、基金的投资......33
十、基金的业绩......47
十一、基金的财产......4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50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6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61
十七、侧袋机制......66
十八、风险揭示......68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4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7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1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0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02
二十五、备查文件......102

一、绪……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