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1-20 07:46:36 股吧网页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限制及单笔赎回、转换最低份额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1-2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单笔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限制及单笔赎回、转换最低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2017年1月23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单

笔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限制及单笔赎回、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调整

1、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1786 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813 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850 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15 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0223 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调整内容

  (1)自2017年1月23日起,投资人申购本公司旗下以上基金的单

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0元(含申购费),即投资人首次申购和追

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调整为10.00元。

  (2)上述表格内标注*的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仅针

对场外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进行调整,场内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不做调整。

  (3)若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对上述调整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相关销

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将在相关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相关内容

进行更新。

  

  二、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限制调整

  1、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1786 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813 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850 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15 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调整内容

  (1)自2017年1月23日起,投资人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以上

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0元(含申购费)。

  (2)若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对上述调整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相关销

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单笔赎回最低份额限制调整

1、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20015 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调整内容

  (1)自2017年1月23日起,投资人赎回本公司旗下以上基金的单

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0.00份,即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数为

100.00份。

  (2)若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对上述调整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相关销

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本公司将在相关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相关内容

进行更新。

  

  四、单笔转换最低份额限制调整

  1、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20015 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调整内容

  (1)自2017年1月23日起,投资人对本公司旗下以上基金的转换

业务最低份额调整为100.00份,即单笔转换申请最低份额数为

100.00份。

  (2)若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对上述调整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相关销

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号 8号楼嘉昱大厦 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欲了解相关基金

和各类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