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8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年度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7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本基金第5个保本期自2015年8月26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止,本基金第5个保本期期满
后,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本基金的第6个保本期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要求,本基金将在第5个保本期到期后转入第6个保本期。鉴于此情况,依据《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变更程序,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第5个保本期到期并转入第6个保本期的事项对《基金合同》部分表述进行了修订更新。具体内容可查阅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16修订)。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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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2 基金简介......5
2.1基金基本情况......5
2.2基金产品说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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