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1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 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龙系列基金”或“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3 年 10 月 17 日发布的证监基金字[2003]114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系列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3 年 12 月 5 日正式生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
本系列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和将来经批准纳入本系列基金管理的其它基金组成。本系列基金使用同一个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同一基金托管人托管。不同的基金具有不同的投资政策,独立核算,分账管理,分别进行注册登记。投资者根据持有不同基金的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本系列基金产品特性。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申购本系列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系列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系列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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