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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7-19 13:57:37 股吧网页版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18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龙系列基金”或“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10月17日发布的证监基金字[2003]114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年12月5日正式生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
本系列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和将来经批准纳入本系列基金管理的其它基金组成。本系列基金使用同一个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同一基金托管人托管。不同的基金具有不同的投资政策,独立核算,分账管理,分别进行注册登记。投资者根据持有不同基金的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本系列基金产品特性。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申购本系列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系列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系列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鉴于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近期将终止维护和发布中信全债指数,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变更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系列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6月5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6年1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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