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1 09:04:17 股吧网页版
长信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
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1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信优势行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999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3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长信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优势
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1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1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优势行业混合 A 长信优势行业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997 01999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转换转出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转换的价格。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长信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天 1.5%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75% 7 天≤Y<30 天 0.5%

30 天≤Y<1 年 0.5%

1 年≤Y<2 年 0.25% Y≥30 天 0

Y≥2 年 0

注:Y 为持有期限

对于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于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 75%计入基
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 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按照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计算;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4.2.1 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自 202……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