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1 09:06:33 股吧网页版
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1

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2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98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公告依据 金基金合同》、《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 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称 指数发起式 A 指数发起式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 019853 019854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是 是

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
为 0.1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0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50% 0.00%

M≥300 万元 每笔 3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余额为 0.10 份,若某
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0.10 份时,
该类别基金份额余额部分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10份,若投资者单个……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