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智和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5
华泰紫金智和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23年6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紫金智和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65号)准予注册,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5、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也不投资于非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品种、资产支持证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
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8、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2、《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存在基金合同终止等风险。
13、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 2024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2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2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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