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优选价值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0
华西优选价值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送出日期: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西优选价值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西优选价值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97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1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西优选价值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华西优选价值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2216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7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1,287,320.3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1,287,320.34
利息结转的份额 0.00
合计 21,287,320.34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9,109,486.0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89.769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9 日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
资产中支付。
(2)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5 万份以
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数量区间为 1000 万份以上。本基金基金经理同时为基金管理人高
级管理人员,上述基金募集情况表格中未重复计算认购的基金份额。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金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经理等人员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管理人股东 14,899,000.00 69.99% 14,899,000.00 69.99%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不少于 3 年
其他 0.00 0.00% 0.00 0.00% -
合计 14,899,000.00 69.99% 14,899,000.00 69.99%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不少于 3 年
注:
本次基金管理人出资股东同时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表格
项目中未重复计算持有份额。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基金。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
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
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x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628028)查询交易确认
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
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