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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09:13:0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宝盈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增加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关于宝盈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增加深圳
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 2024 年 8 月 30 日起,微众银
行将代销本公司以下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019736 宝盈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 宝盈纳斯达克 100 指数发起(QDII)A 人民币
019737 证券投资基金(QDII) 宝盈纳斯达克 100 指数发起(QDII)C 人民币

投资者可在微众银行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

2、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webank.com

客户咨询电话:9538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人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本公司保留对该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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