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9
宝盈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4 年 4 月 1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宝盈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宝盈纳斯达克 100 指数发起(QDII)
基金主代码 0197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3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 法》、《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宝盈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宝盈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QDII)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2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宝盈纳斯达克 100 指数发起(QDII)A 人 宝盈纳斯达克 100 指数发起(QDII)C
民币 人民币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736 01973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 是 是
额投资
注: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投资人可以在每个开放日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
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同时开放交易的正常交易日,(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 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其中主要境外市场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和更新,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 A 类人民币份额或 C 类人民币份额的单笔最
低限额为 1.00 元,不设交易级差。 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受到直销机构最低金额的限制。 红利再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金额。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我司直销渠道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 00 元(含申购费)。
2、本基金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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