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2
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5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年11月4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23年9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90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3年12月4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平衡的基金。
本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设置了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Y类基金份额。关于Y类基金份额在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方面的特别安排,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可针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做出相关方面的特别安排。具体规定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基金份额的款项应来自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
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基金份额的风险。
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具有自愿参加、自主选择、自担风险等业务属性。本基金不保证本金、不保证收益,追求长期收益。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对于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持有期,持有期为三年。对于持有未满持有期的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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