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1 18:52:33 股吧网页版
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2

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42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6月2日。2018年3月24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2017〕12号)的要求对
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
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会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11月0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4年0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5
第二部分 释义......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4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与交易...... 41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5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75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78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7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0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91
第十八部分 侧袋机制...... 97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10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4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7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4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5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47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