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8 00:04:15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汇悦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易方达汇悦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3 年 9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汇悦平衡
养老目标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9 号)
进行募集。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正式生效。

2、基金 管 理人保证 《招募 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基金管理 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名 称中包含“养老” 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 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 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 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

本基金不 保本,投资者投资 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存在 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3、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最 短持有期限,且本基 金不上市交易。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 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 认日不得少于三年。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需要持有至少三 年以上,面临在三年 最短持有期内赎回无法确认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基金净值可能发生较大 波动的风险。投资者 应当根据自身投资目标、投资期限等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4、本基 金 主要投资 于公开 募集的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净值会因为其投资所涉及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 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除了前 述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最短持有期的特有风险外,投资本基 金 可能遇到的特有风 险包括但不限于: (1)无法 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2)采用 目标风险策 略投资的特 有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遵循既 定投资比例限制无法灵活调整的风 险、资产配置风险、 投资者投资目标可能无法实现的风险、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 险等级表述的相关风险;(3)投资于 Y 类份额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Y 类份额赎回款 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 金账户并在未满足条件前不可领取的风险、基金可能被移出个人 养老金可投名录导致投资者无法继续投资 Y类份额的风险;(4)主要投资于基金所面
临的特有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因主要投资于基金而面临的被投资基金业绩不达目标影响本基金投资 业绩表现的风险、赎 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影响投资人资金安排的风险、双重收费风险、投资 QDII 基金的特有风险 、投资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于商品基金的风险、投资公募 REITs 的特有风险、投资于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运作 风 险、被投资基金 的基金管理 人经营风险和 相关政策风 险等;(5)可能较大比例投资于 基 金管理人旗下基 金所面临的 风险;(6)本基 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及 ETF 而面临的香港市场股票及 ETF投资交易 、 港股通机制带来的特殊 风险;(7 )本基金投 资范围包括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存 托凭证、资产支持证 券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 风险、税收风险、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 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一般风险。

本基金的 具体运作特点详见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 “风险揭示”部分。

5、本基金可投资内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及港股通 ETF,会面临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