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3
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07 年 10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4.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5.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6.请个人投资者阅读并充分了解《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用户隐私政策》( https://www.cifm.com/service/ETguide/rules/201908/t20190822_144519.html ),知晓并同意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就为您开立基金账户并提供相应基金业务活动之目的及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如反洗钱、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名制等)的要求,根据上述隐私政策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收集、使用、存储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资料、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信息等信息,其中包括部分敏感个人信息。如果您不同意我们处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基金账户以及相应的基金业务相关的服务。对于机构投资者,如涉及提供第三方个人信息的,应当确保个人信息来源合法并
且确保管理人处理其个人信息不违反该第三方的授权同意。机构投资者请提醒该第三方阅读《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用户隐私政策》,特别地应当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告知管理人将如何处理其个人信息,并获得该第三方同意。
7.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
绩的数据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4
三、风险揭示...... 8
四、基金的投资 ...... 13
五、基金的业绩 ...... 26
六、基金管理人 ...... 28
七、基金托管人 ...... 37
八、境外投资顾问及境外托管人...... 41
九、相关服务机构...... 43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44
十一、基金的募集及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类别 ...... 47
十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 48
十三、基金的财产...... 58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59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62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4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64
十八、侧袋机制 ...... 70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4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6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3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1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11
二十五、备查文件......11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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