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5 09:06:24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悦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5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悦享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 2023 年 9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028
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可进行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进行国债期货交易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基差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 30 天,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就该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开始开放赎回且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到
期日)投资者可就该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的相关内容。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6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