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04 09:04:42 股吧网页版
关于浦银安盛悦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04

关于浦银安盛悦享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国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自 2024 年 1 月 4 日起, 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悦享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019581、 C 类: 019582,以下简称“本基金”) 在上述代销机
构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1、 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自 2024 年 1 月 4 日起。
2、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本基金,均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
体折扣费率以各销售机构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
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费用(仅指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
费) ,不包括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
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在正式调整前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披露。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2 / 3
机构名称 网址 客服热线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ualin.com 400188388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jzq.com.cn 95310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nhbstock.com 400-820-989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west95582.com 9558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jzq.com.cn 9538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x168.cn 95584 或 4008-888-
81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azq.com 9531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firstcapital.com.cn 9535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zts.com.cn 95538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csc.com 9535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dwzq.com.cn 9533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i618.com.cn 9557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9559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sd.citics.com 9554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bscn.com 95525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www.gzs.com.cn 95548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ssence.com.cn 9551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95579.com 9557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mschina.com 9556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uosen.com.cn 95536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www.citicsf.com 40099088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sc108.com 95587 或 400888810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hinastock.com.cn 95551 或 4008-888-
88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s.ecitic.com 95548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www.py-axa.com 021-33079999 或
4008828999

3 / 3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