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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2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开通注册登记在本公司的部分开
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的基金转换业务,并实施相应的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旗下下述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财通资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 A 019402
财通资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 C 019403
财通资管双鑫一年持有期债券 A 019424
财通资管双鑫一年持有期债券 C 019425
财通资管鸿兴 60 天持有期债券 A 019516
财通资管鸿兴 60 天持有期债券 C 019517
财通资管创新医药混合 A 019740
财通资管创新医药混合 C 019741
财通资管创新成长混合 A 020075
财通资管创新成长混合 C 020076
财通资管中债 1-3 年国开债 E 020544
财通资管睿丰债券 A 021804
财通资管睿丰债券 C 021805
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 I 021807
财通资管先进制造混合发起式 A 021985
财通资管先进制造混合发起式 C 021986
财通资管鸿商中短债 E 022043
财通资管睿安债券 E 022181
财通资管鸿慧中短债发起式 I 022487
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本次仅开通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注册登记在本公司的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转换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转换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转出、转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的份额。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自 T+2 日起,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单笔转换申请应当满足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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