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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平衡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证券交易模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易方达平衡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整易方达平衡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模式,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调整
根据《易方达平衡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将
自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证
券交易模式进行调整,本基金成立后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因上述证券交易模式调整,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调整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七 部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分 基 金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合 同 当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事 人 及 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
权 利 义
务 (18)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本基
金的交易、清算、估值、结算等业务;
二、托管协议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五、基金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财 产 的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
保管 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基金托管人、证券/期货经纪机构的固
有财产。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证券交易资
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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