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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07:14:24 股吧网页版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4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23年8月9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737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已于
2023年10月23日起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12月8日。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本基金的募集
截止日提前至2023年11月24日止。即本基金2023年11月24日当日的有效认
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23年11月25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
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
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
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
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
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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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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