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红利汇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8
大成红利汇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红利汇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红利汇聚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93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成红利汇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红利汇
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3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3月2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3月2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3月2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3月25日
下属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成红利汇聚混合A 大成红利汇聚混合C
下属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334 019335
该下属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 是 是
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2、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同时区分普通客户申购和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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