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7
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7
二、募集方式与相关规定..................................................................................9
三、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3
四、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13
五、清算与交割................................................................................................17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17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18
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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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中信保诚嘉盛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
经 2023 年 8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745 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基金类型、运作方式及存续期限
基金类型:债券型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 3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3 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
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
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 3
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投资
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本基金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
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
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2 月 19 日,投资人可以通过
本公司直销中心、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购本基金。
5. 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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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
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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