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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7
关于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代码 019247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 个月的最
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
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
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
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 3 个月后的对应日。如无
对应日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
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在每份基金份
基金运作方式 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
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
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
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
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
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2 月 0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公告依据 (FOF)基金合同》、《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 鹏华易选积极 3 个月持有
期混合(FOF)A 期混合(FOF)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代码 019247 019248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4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若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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