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易诚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9
鹏华易诚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1月 29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3 年 6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华易诚积极 3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4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并可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对于单笔认/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 3 个月(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
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照本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基金构建组合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过往信息。但基金的过往业绩和表现并不能代表基金的将来业绩和表现,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流通受限基金。对于上市交易的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其他流通受限基金而言,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赎回,在本基金需要变现时可能存在因无法变现这部分资产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证券”),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证券,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港股通 ETF 因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大幅波动、流动性不佳、受有关场外结构化产品影响、
交易异常情形等原因而引起价格较大波动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在本基金的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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