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变更注册为方正富邦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792号)、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提示性公
告》、《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文
件,自2023年9月4日(即公告日)起,“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由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方正证券控股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富邦基金”),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为方正富邦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本公告之日起,《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失效,本基金投资运作将适用《方正富邦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具体以方正富邦基金公告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方正富邦基金网站(http://www.founderff.com/)查询详细信息。
风险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集合计划变更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的批复意见,并不表明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对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了解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产品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产品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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