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14 13:39:01 股吧网页版
关于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2


关于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3年12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将增加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一、新增基金产品: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代码

1 泰康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019185

C:019186

2 泰康悦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019931

C:019932

投资者可以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程

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金

额、赎回最低份额和持有最低限额如下:

最低申购金额(元) 0.01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元) 0.01

赎回最低份额(份) 0.01

持有最低限额(份) 0.01

二、优惠方式:

自2023年12月12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投资者通

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享有申购/赎回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

率以腾安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三、咨询方式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