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次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6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康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2023年8月11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76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正式生效。
1、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 1000 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中证全指指数样本空间中沪深市场证券。
(2)选样方法
1)剔除样本空间内中证 800 指数样本及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 300 名
的证券;
2)将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券;
3)将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在 1000 名之前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券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sindex.com.cn/。
3、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4、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
性风险、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存在的风险、本基金投资其它投资标的存在的风险、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退市风险、其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
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5、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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