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9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36
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06 月 03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基金经理相关信息
更新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 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
务数据和基金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 绪言 ......3
二 释义 ......4
三 基金管理人 ......7
四 基金托管人 ......19
五 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 基金的存续 ......59
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61
八 基金的转换 ......69
九 基金的投资 ......72
十 基金业绩 ......82
十一 基金的财产 ......84
十二 基金资产估值 ......86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0
十四 基金收益与分配 ......94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5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96
十七 侧袋机制 ......101
十八 风险揭示 ......103
十九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107
二十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09
二十一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21
二十二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7
二十三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29
二十四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0
二十五 备查文件 ......131
一 绪言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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