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6 09:04:4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广发积极回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积极回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连续 30 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积极回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广发积极回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 3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积极回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广发积极回报3个月持有混合(FOF)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19132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1913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9 月 20 日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
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3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特此提示。

三、其他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828 或 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 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