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08
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持有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90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1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43号文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3年10月16日
至2023年11月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年11月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383
份额类别 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持
有期债券A
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持
有期债券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266,627,234.87 131,420,894.25 398,048,129.1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元 )
53,332.46 45,519.91 98,852.37
募集份额(单
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266,627,234.87 131,420,894.25 398,048,129.12
利息结转的份额 53,332.46 45,519.91 98,852.37
合计 266,680,567.33 131,466,414.16 398,146,981.49
其中:募集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1,136,388.09 1,391,192.32 2,527,580.4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43% 1.06% 0.6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3年11月7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
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为50-10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50万
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 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
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
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 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
//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
通添利收益一年持有期债券A,基金代码:019038;海富通添利收益一年持有期债券C,基
金代码:019039)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
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开始办理赎回,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
(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
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在确定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